近期,四川省出现个别机构和个人诱导保险消费者解除已有的人身保险合同(俗称退保),并用退保资金购买其代理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四川银保监局特别提醒警惕人身险“退旧投新”的风险。
风险无处不在,切忌盲目选择退保。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工具。盲目选择退保,消费者会失去原有的保险保障,导致风险再次暴露。
退保会有损失,再次投保亦有风险。在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健康状况和投保年龄发生变化,一般会面临增加保费或拒绝承保的风险,且会重新起算责任免除期。
全面了解产品,理性对待他人诱导。不同的保险产品,在保障期间、保障范围、缴费金额、缴费期限等各方面都不完全相同,消费者不应仅从缴费金额多少判断产品优劣。他们在宣传新的保险产品时,往往会片面夸大优势,故意隐瞒劣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面对此类情况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切勿轻易退保。(吴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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