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赖兴仪)上周六晚,东凤男子章某驾车到坦洲镇和朋友聚会喝酒后,朋友提出帮他叫代驾,但章某自以为周末晚上不会有交警查车坚持自驾车回家,结果被神湾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章某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酒后驾车。5月16日,神湾交警大队通报了这一酒驾案例。
事发当晚,神湾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S365线交警大队门口路段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21时25分,民警例行截停一辆粤TQ××60号牌路虎小车检查时,发现当事司机身上散发酒气,当即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数据显示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酒后驾车。在现场询问过程中,当事男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于是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
5月13日,当事男子章某来到神湾交警大队接受询问调查。据章某交代,当晚他喝酒后,存“星期六晚上交警不会查车”的侥幸心理,拒绝了代驾,自驾车回东凤被查获,结果付出了“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另需重考科目一”的代价,为此自己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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