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25日电“河北沧州献县5名儿童在村边坑塘溺水身亡”的消息,近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5名女孩最小10岁、最大13岁,就读当地同一所小学,周末相约在村边水塘玩水后不幸溺亡。
溺水是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一面是主管部门预警频发、学校安全教育紧抓,另一面是各地事故屡发、校外遭遇风险难控,真正有效遏阻“第一杀手”仍需多方形成监管合力。
周末相约玩水 5名女孩溺亡
沧州市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长青介绍,孩子出事水域周边没有监控探头,警方经调取村庄周边其他点位监控视频,通过询问死者家属、关键目击证人刘某良、报警村干部和现场参与救援人员等18人,查明了相关情况。
22日(周六)午饭后,小留住屯村女孩王某雅找到同村女孩王某镯,二人骑自行车来到韩村找女孩刘某园。3名女孩随后去找刘某雪,刘某雪正和表妹刘某涵、表弟刘某良(男,12岁,刘某涵亲哥)一起写作业,家中当时没有大人。
随后刘某园提议“大家一起去蹚水玩”。15时左右,6个孩子来到韩村东南方向一处水塘,5个女生开始脱衣服准备下水。刘某良因觉得“她们都是女的我是男的不方便”,于是返回家中。
约半小时后,刘某良回到水塘,发现王某镯漂在水上,其他4人不见踪影,急忙跑回村里叫人救援。多位村民和韩村镇派出所民警随后赶赴现场,相继将5名溺水人员打捞上来,经抢救无效均死亡。
当地通过对在校学生、附近村庄儿童进行排查后,无其他儿童溺亡。这5名溺亡女孩最小10岁、最大13岁,均是韩村镇恩美小学学生,遗体后被家属认领回家。
事发后沧州市县乡三级共同展开相关工作。一是入户做好家属情绪稳控和心理疏导,依法依规依政策给予帮扶救助。二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展开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对有水坑塘、河道、沟渠登记造册,加密补齐警示标识。
5人都不会游泳 学校曾开展防溺水教育
记者采访了解到,孩子出事的水塘,属自然形成坑塘,水面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大部分为0.5米的浅水区,水深2-3米的区域有200平方米左右,事发前水塘周边有不止一个警示牌。
“民警调查发现,5个孩子都不会游泳。孩子家长都在本地工作,均不属于留守儿童。”李长青介绍,事发水域不深,水质也比较清澈,但5月水温还是比较低的,救援人员都是成年男性,他们反映下水后时间长了受不了。
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为应对今年“五一”假期学生溺水风险,4月2日前后曾组织各学校在课上观看防溺水教育视频,节前两次发出《致家长一封信》,5月全县多次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目前,当地对全县范围已排查出的822个坑塘将加密警示牌和标志,并通过电视台、自媒体、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防溺水安全内容。校内课堂开展安全教育之外,已经开展招募家长志愿者队伍工作,同时各学校将安排教师展开家访,共同织密“安全网”。
“第一杀手”屡屡作案 遏阻需形成合力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溺水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事后我们反思,如何才能让安全教育真正引起学生、家长的重视。现在校园外的安全隐患较多,很难单纯依靠学校教育让孩子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可以说"防溺水"是一个系统工作。”献县教育部门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大学阶段,设置游泳教育内容都具有现实意义。但通过该案调查发现,目前基层“防溺水”工作的主要目标仍是让孩子“远离水”——课上教育孩子们要“远离水”、课后各种形式告知家长要让孩子“远离水”,存在只能“堵”无法“疏”的矛盾。
“近年来各种监管措施上马,不管城里还是农村,大部分孩子都被迫离水远了,但玩水对孩子是有吸引力的。”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介绍,献县有中小学校173所、学生近10万人,目前全县只有县城一所游泳馆,没有条件学游泳、学自救。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珂骅表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在“防溺水”工作上监护人、政府、学校等需要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震撼教育、观摩现场等形式让学生“入脑入心”;二是多措并举做家长工作,避免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主义”做法代替监督管理;三是打造安全防护体系,排查处置河湖坑塘安全隐患,实现多方人员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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