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佳淑 陈子滔) 6月16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因案件原告为残障人士,法院当即联系了手语翻译。主审法官蔡志满通过“手语+文字”方式审理该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原告、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5月5日至同年5月12日期间,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借款5210元,但双方未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被告截至起诉时未偿还借款。龙华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质证意见,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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