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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汽车撞伤人后逃逸 一男子被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

来源:潮州日报 2018-07-04 17:13   http://www.kcqsx.com/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实习生詹嘉鹏)近日,饶平县黄冈镇建设路发生一宗汽车与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小学生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驾驶汽车逃逸。迫于警方压力,肇事司机在4天后投案自首。

据饶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詹海伟介绍,当时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调查。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自行车被人扶到路边,路面只剩下自行车倒地的痕迹。伤者已被送到医院检查救治。

经民警多方了解,事故发生在6月19日11时10分左右,此时正值小学生放学时段。当时庄某财(男,18岁,钱东人)驾驶悬挂粤B42L05号牌黑色汽车自黄冈镇田家炳实验中学往建设路方向行驶至师范附属小学前路段时,碰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上的骑行者郑某佳(男,13岁小学生)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庄某财驾车逃离现场。

为尽快将肇事司机绳之以法,民警迅速围绕事故现场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及查看大量视频监控,最终发现该车消失在大澳周边。后民警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有关信息,发动群众转发,协查交通肇事逃逸者。迫于警方及社会压力,肇事司机最终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经审查,肇事者庄某财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此外,经信息比对,庄某财当时驾驶的汽车是套牌车。该车是庄某财向其朋友借用的。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庄某财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及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天。交警部门也已口头传唤假套牌车的车主到队内接受调查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詹海伟在此提醒,交通参与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抢救伤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跑。如果肇事逃逸,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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