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在经历了4个月的政策过渡期之后,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从今天起正式实施。续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
从12日起,除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外,过渡期期间按照2016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0.7倍申领补贴的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客车、0.4倍申领补贴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申领补贴都将按照全新标准执行。
“新的补贴政策意图十分明确,就是要引导整车厂和动力电池厂商加快技术升级步伐,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向前发展。”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2016年补贴政策规定,续航10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可以享受到最少2万元国家财政补贴,而新标准明确规定,续航150公里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与此同时,新标准提出,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瓦时/千克),对于高于120Wh/kg且小于160Wh/kg和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分别按1.1倍和1.2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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