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继华贵人寿开年领罚85万后,银保监会年内的第二张罚单来袭。
3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长江财险聘任不合格高管的违法行为。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时任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赵金元(2017年7月长江财险印发任命文件),截至检查组进场,未取得保险监管机构核准的高管任职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已履行相关高管职责。时任长江财险党委书记王兵、时任长江财险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赵金元、时任长江财险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晓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长江财险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对长江财险罚款1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王兵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赵金元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赵晓琴警告并罚款5万元。合计处罚30万元。财经网注意到,此次处罚力度属于顶格处罚。
此外,公告显示,针对上述处罚决定,王兵、赵金元、赵晓琴曾向银保监会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请求不予行政处罚。但银保监会经复核认定,长江财险及相关责任人均不具有法定免予处罚的情节。
据财经网粗略统计,2019年来各地银保监局开局的罚单中,针对保险业内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等行为的处罚已成上升趋势,其中,多数处罚集中在中小险企或保险中介机构。
令据财经网获悉,长江财险此前刚刚经历35.34%的股权变更。2015-2018年,公司分别净亏损0.38亿元、0.62亿元、1.1亿元、1.94亿元。除营收状况尚未稳定外,长江财险也历经数次高管变更。据蓝鲸保险报道,成立刚过7年的长江财险已更换3任总经理,前两任任期均不足2年,第3任总经理上任仅1月即辞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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