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诗柳) 长达20个月的收购事项最终打了水漂。昨日,易事特披露公告称,将终止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宜则”)的事项。对于原因,易事特表示,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去杠杆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较大不确定性。
长达20个月的收购事项终止
2017年7月底,易事特披露停牌公告,称因筹划重大事项次日起开始停牌。在整整停牌5个月后,易事特终于复牌,并表示拟以29亿元现金购买宁波宜则的100%股权,增值率为230.80%。易事特在公告中表示,宁波宜则主业为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交易完成之后,易事特能进入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销售业务领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收购方案显示,宁波宜则承诺交割完成当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随后两个年度不低于4亿元和4.5亿元,而宁波宜则2015年~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048.62万元、2.49亿元和1.15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彼时深交所还对此次交易下发了一份关注函,称在本次交易之前,易事特曾计划受让宁波宜则37%股权,当时的股权转让估值已经为29亿元,与本次收购100%股权的交易价相当。为此,深交所质疑其中股权价格不一的原因。根据当时的回复函,易事特解释为主要是购买资产的方式由发行股份购买变为现金购买。
易事特在昨日的公告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持续聚焦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智慧能源,在数据中心、储能、充电桩运营上发力,系统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公司发展动力的发展战略,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控股股东曾被公开谴责
在本次收购筹划期间,易事特前任董事长何思模曾于2018年5月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处以1.28亿元罚款。据证监会披露,何思模曾控制提出并公告“高送转”预案提案的时点,操作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和相关证券账户高位卖出易事特且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早在2016年11月,易事特推出了“10转30”的高送转方案。受此提振,易事特股票水涨船高,在6个交易日内收获5个涨停。随后,实控人在当年12月1日、12月5日利用易事特员工平台卖出易事特120万股与299.26万股,且未能及时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并且,其还操控名为“朱琦”的证券账户,将该账户所持全部易事特股票卖出。上述两项交易扣税后分别获利6399.71万元、43.54万元
此后的2017年1月13日,何思模借用朱琦证券账户买入易事特股票,于当年2月3日至8日卖出。证监会认为,何思模行为已经构成操纵证券市场及断线操作的违规行为。为此,给予其罚一没一的处罚,并给予其警告及10万元罚款。
随后,何思模主动辞去了董事长一职,但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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