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辉
“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一年后再续签,竟还要再交一遍中介费。而且,不经租户同意,中介就把密码锁密码更换了。最近,北京消费者刘先生真是有苦难言。他说:“"我爱我家"也太霸道了,竟然采取这种方式赚钱。”(4月11日《新华网》)
中介是干嘛的?他们当然就是居中撮合然后赚取一定佣金的。
然而收钱不要紧,关键是要合情合理、诚信无欺。比如说,中介作为第三方,按说是要不偏不倚,同时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信赖利益,可是有些中介却心术不正、剑走偏锋,利用自己的中间人便利和信息不对称优势,在其中搅混水、捣浆糊,“假传圣旨”、兴风作浪,甚至签阴阳合同,在规定的中介费之外仍然谋求两头得利,吃了这边吃那边,最后自己赚的盆满钵满,却让交易双方利益受损。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心中介”。
而这次租房中介“我爱我家”的敛财术,无疑再次让人大开眼界。根据报道,他们极有可能是先将房源从原房东那里打包租来,然后自己再当“二房东”,转手再次将房屋租赁出去。有没有坐地起价、二次加价不知道,反正另外还会收取租房者相当于1个月房租的中介费。这波操作真是666!他们若是在加价转租的基础上再收取额外的中介费,则等于说是出租一套房源就赚了两次钱!
如果说这样做还只怪人家中介太精明的话,那租约到期续租再次涨价并重新收取“中介费”的做法,就真的有些过了线了!“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续签合同涨租金不说还被强收中介费?”别说人家租客有意见,就是作为旁观者可能也都有些看不懂了,因为这种续租“我爱我家”并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中介服务。
这还不算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就在双方协商期间,未经刘先生允许,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将刘先生家的密码更换,并警告刘先生“如不缴纳中介费,必须在1日内搬走,否则让警察来清户。”
对此,尽管当初在中介合同里确实有着“续租再交佣金”的条款,但这明显有失公平也不合情理,并且业内也很少有这种惯例。“我爱我家”这样做,就是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加重刘先生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种约定是违法无效的。
不仅如此,如果如前所述“我爱我家”真是将原房东房源租来统一打包转租,并且是以“二房东”和“中介”的身份同时赚取租金差价和中介费,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吗?同理,谁见过租房者既收租金又要佣金的?当然,“我爱我家”才不会承认他们是这样操作。
不过,试想作为一家品牌房屋中介机构,“我爱我家”都敢如此肆无忌惮、翻云覆雨,那些鱼龙混杂的中小中介又会规矩到哪里去?如此乱局,说到底还是因为缺乏规范和监管不够,让这些黑心中介有隙可乘。商家都是逐利的,他们只会千方百计追求利润最大化,这点不会改变。因此,只有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信息透明,提升市场净化能力,才能将这些诸如“两头获利”“重复收佣”“强租硬赶”等市场乱象和种种违法违规操作挡在门外,最大限度的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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