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夜,康美药业连发9份公告,承认自己存在使用不实单据和业务凭证造成货币资金及收入成本等项目核算未如实反映款项收付的情况。
此外,康美药业直言,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资金转入公司关联方账户买卖自家公司股票。
4月底,康美药业曾发布一则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一时间,高达近300亿元的现金去向成谜牵动了数十万股民的心。
过去几年,康美药业多次被外界质疑存在财务问题。在此次最新公告出来后,有市场人士表示,目前康美药业披露的细节恐只是“冰山一角”。公司也表示此次仅是对前期交易所问询的部分问题作出了回复,还有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全面核实。
自4月29日收盘至今,康美药业的市值已经遭腰斩,截至5月29日收盘,其股价跌至4.64元。
承认内部控制存重大缺陷
对于康美药业的股东来说,4月29日晚是一个漫长的夜。
这一天,康美药业发布的一份公告指出,2018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2018年之前,康美药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据称,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少计6.41亿元,存货少计195.46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2亿元;由于公司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
此外,公司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公司在核算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存在错误,造成公司销售费用少计4.97亿元,财务费用少计2.28亿元。
同时,由于公司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造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等出现问题。
此后,上交所的监管函火速“跟”来。4月30日,康美药业表示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被要求就认真核查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等四大内容作出回复。
5月6日,康美药业二度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被要求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差错调整整体情况等多个问题。
在此次最新发布的公告中,康美药业表示,经公司自查,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存在使用不实单据和业务凭证造成货币资金及收入成本等项目核算未如实反映款项收付的情况,导致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货币资金。截至2017年12月末,其调增存货 183.43亿元、调增其他应收款-其他关联方往来57.14亿元、调增工程支出24.36亿元,核减多计未分配利润与现金流相关差异34.52亿元。
以调增存货为例,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康美药业通过不同途径在产地收购中药材,款项未经审核已作支付且未入账,而此前更正主要是调整入账已支付采购款但未纳入存货管理的中药材。
康美药业表示,差错调整涉及的交易事项为采购中药材、支付其他方资金往来、支付工程款等,交易对手方为农户、供应商、其他关联方、施工单位及客户等,涉及的其他关联方为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上述问题涉及的部分信息等待进一步核实,公司将在核实后进一步公告。”
康美药业还指出,如 2018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由于会计师没有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导致会计师无法确定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以及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可回收性作出合理估计。
而对于上交所提出的充分核实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否涉及对 2017 年度以外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调整事项等问题,康美药业在回复函中承认涉及对 2017 年度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
5月29日下午,《国际金融报》记者就进一步核实信息的进展以及公布大概时间
证监会调查尚在进行中
资料显示,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于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
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领域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已形成较完整的大健康产业版图布局和产业体系的基本构建,通过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领域投资者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早在几年前,关于康美药业存在财务造假的质疑声已经四起。
“2012年底,有媒体在联合专业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数月的调查后刊发报道称,康美药业业绩增长,很可能是由造假、融资、再造假、再融资支撑的谎言,当时康美也是迅速澄清,但彼时其仍然受到较大影响,此后它的资金状况就备受关注。”
2018年10月份,因有媒体报道了康美药业的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相关内容,其亦发布了澄清公告。
到了去年12月29日,康美药业对外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指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今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通过微信指出,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当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
自5月21日起,康美药业就已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根据康美药业4月底公布的数据,2018年,其实现营业总收入19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7.20%。
5月12日,康美药业又收到来自上交所关于其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目前,公司还未就具体问题进行回复。
因为康美药业近300亿的会计差错事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近日也遭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由后者负责审计的多家IPO企业也受拖累被中止审查。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此前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基本坐实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预计正式处罚结果可能在几周或几个月后公布。一旦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作出正式处罚决定,根据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康美药业、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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