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黄婷报道:12月3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简称《评估办法》)。《评估办法》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依据,也是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实施早期纠正机制的基础。
评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目的是为了切实维护金融稳定。《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等,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评估办法》,具体评估流程为,每年确定参评银行范围,收集参评银行数据进行测算,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结合监管判断,对初始名单进行必要调整,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发布。
两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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