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许莉芸报道近年来,各类网贷平台层出不穷,为了获得用户不断通过各类营销手段诱导过度消费。针对这些过度借贷消费营销行为,日前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称“消保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树立量入为出的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消保局指出,一些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具体存在三类问题。
其一,是信息披露不当,存在销售误导风险。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在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优厚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此类产品息费的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一直以来,不少消费信贷营销故意模糊借贷实际成本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理解或认识。
其二,是过度包装营销,陷入盲目无节制消费陷阱。一些机构在各种消费场景中过度宣扬借贷消费、超前享受观念。这种对贷款产品过度营销、过度包装的行为容易诱导无节制消费,尤其易对金融知识薄弱人群、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青少年等产生误导。有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在网络平台借钱后,给明星打榜、集资、包场、送“粉丝应援礼”,“借贷追星”现象蔓延。盲目借贷、盲目消费终会侵害金融消费者自身权益。
这类现象在各类购物节中尤为常见。如天猫、京东商城的双11购物节中,很多商品优惠活动默认优先选择花呗、白条等,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借款”了。
第三类问题是“过度收集、滥用客户信息,存在个人信息使用不当和泄露风险”。一些网络平台的网贷营销罔顾消费者利益,利用“土味”“奇葩”广告吸引流量,套取客户信息。在营销或借贷过程中,通过广告页面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信息在平台方、贷款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日前,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一次政策会议中透露,根据国家将要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的法律,人民银行即将推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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