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21日晚间,延安必康公告显示,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得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在该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的《限制消费令》。
公告显示,申请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因新沂必康、李宗松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向上述单位和人员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李宗松、新沂必康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纠正申请,认为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以便于更好解决相关案件目前的执行困境。
公司提示,《限制消费令》属于对李宗松个人消费限制,属于对新沂必康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宗松)消费限制,同时李宗松、新沂必康将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纠正限制消费措施申请书》,申请纠正结果未定,存在驳回纠正限制消费措施申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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