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江时评
“三八”妇女节还没到,各大商家关于“女神节”的买买买广告已经扑面而来了。诚然,利用妇女节来带动经济消费,带动商家整体销售额的提升,这个不能说是一件坏事,毕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人的购买力逐年增强,他们有更多的闲钱用于消费。但是,妇女节毕竟有特殊的内涵和意义,离开了这个内涵,妇女节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以来,妇女在受教育、立法和经济上追求与男性平等,至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历程,直到现在的每年3月8日,变成了各国妇女庆祝广大妇女们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的节日。这个节日所蕴含的为平等、公正、和平而斗争的积极意义,对现在的妇女政治生活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我国,“三八”妇女节是妇女参政议政、维护妇女权益、提倡性别平等的标志性日子。反思当下,男女平等这一国策还没有深入人心,性别平等意识还有待加强,还需要扩大宣传。比如,有个男生想去读护理专业,但却遭到众多亲朋好友的阻挠,他们认为护理专业是女人读的,男人不应该去照顾人。其实,这是一种性别刻板印象,这种现象在我们生活当中普遍存在,类似“男生理科强,女生文科强”“男刚女柔”“女孩做得好不如嫁得好”等等这些观点存在于很多人的头脑中,严重限制了一些人的潜能发展。如“男生理科强,女生文科强”会让很多青少年学生为自己的薄弱科目找借口,认为自己学不好文科或者理科是理所当然的事,从而使他们安于现状;“男刚女柔”容易限制男性柔顺特质的展现,压抑女性刚强的一面;“女孩做得好不如嫁得好”会减少女孩拼搏精神等等。因此,相关部门、媒体等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提高性别平等意识,认识到男女在生理上有差别,但在能力上是相当的,从而尊重男女性各自的选择,增强女性的自信心。
近几年,二孩政策放开之后,一些企业在用人上“重男轻女”的风气又有了抬头之势,在招聘会上明示或暗示只要男性,更增加了女性就业的难度。尽管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于不得歧视女性的规定,但仅是倡导性规定,不具有可诉性。笔者认为,妇女的生存质量,意味着整个民族的生活质量和未来的发展。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以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有效经验,尽快出台鼓励女性生育二孩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制度,鼓励男性参与到家庭的照顾中,以保障全面二孩政策的效果,同时也要保护更多妇女的生育和工作的权利。由此可见,三八妇女节不应演变成购物节,还应担负着向所有男性包括女性自己倡导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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