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清月)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要求“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强调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此举让贷款利率一目了然,消费者不容易被忽悠了。
公告显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
针对计算方式,央行做了指引,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贷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复利或单利方法计算。复利计算方法即内部收益率法。采用单利计算方法的,应说明是单利。鼓励民间借贷参照执行。
对贷款人来说,有些金融机构只提分期手续费、日利率、月利率等,给人一种利息很低的错觉。对普通人来说,计算利率是一件头疼的事,哪种产品最适合也摸不着头脑,很容易被忽悠。
比如在某银行推出的“e招贷”,填写贷款金额和还款周期后,仅标有月手续费率和手续费。还有银行在贷款页面丝毫不提利率,仅宣传最高借款数目和超长分期。国内某大型汽车资讯平台上,来自第三方的消费金融平台打出口号“高额度”“秒下款”“费率低”,多家公司中仅一家页面明显标注“年化利率最低7.2%”,其他都只标注日利率0.02%。
事实上,这不是央行第一次强调金融机构的贷款产品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早在2019年5月召开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决议中就明确规定,各类贷款产品必须规范标识贷款年化利率,但部分机构并没有依规执行。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涛表示,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并明确利率及费用构成是优化信贷市场产品、防止过度借贷的重要手段。之前通过隐瞒等手段,诱导借贷的行为屡有发生,所以执行规范化的信息披露十分有必要。当前互联网线上贷款及互联网消费贷款有短期和小额的特点,在明确年化利率的同时,建议把费用承担总额也同步明示。
北京看懂研究院研究员李凤文认为,央行此举重在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借款人清楚自己所借贷款的利率究竟是多少。避免一些借贷机构以较低的日利率、月利率来掩盖较高的年利率,对借款人进行误导和欺诈。对于存在问题突出的机构,金融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纠正,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应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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