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则,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以及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16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公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下称《暂行规定》)同步发布。
《暂行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以及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增加研发人员占比作为科创属性的常规指标,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
明确发行人对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的披露要求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不简单以相关指标作为判断依据;
明确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判断企业科创属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作用。
据悉,对于《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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