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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记者从人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到,经该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人民网5月25日)。
个人征信信息出现“专业做鸡十年”,绝不只是商家上传不当信息,这种信息已经对当事人构成了名誉损害。显然,绝不能简单一删了之,调查与问责处理也要跟进。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信息是怎么出现在个人征信信息报告中的?从流程来看,形成个人征信报告,要经过金融机构采集上报和征信中心接收生成记录两个环节,那么,这一应流程走下来,谁该为信息的真实把关?
事实上,从现有的流程来看,个人征信报告缺乏应有的审查制约机制,如当地人行有关人员针对事件所表示的,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这意味着,征信系统如果没有“隔手制”,难免不会成为商业金融机构滥用的工具。
比如,上述案例涉事的商家是一家民营金融机构,将当事人列入信贷逾期名单。相应,她该不该纳入征信信息以及该不该有知情权?
显然,“专业做鸡十年”不能止于个案处理,更需要加快金融征信制度机制的迭代升级。首先是健全金融征信管理的构架,不能让金融征信由个体机构“大包大揽”“独占独享”,而应当真正让采集上报与审核生成,变成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相互制约。其次是给金融征信信息采集、审核与管理,定规矩、明责任、确程序,比如,实行信息采集上报以及审核生成的实名制,谁签名谁对信息负责。
◎木须虫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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