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佛山正式实施《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即佛山市政府4号令。这部并未被媒体冠之以“史上最严”字眼的新规,重心并未放在“历史违建”这个顽疾,最大亮点是将查处违建的各职能部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涉及方的职责明确厘清,为查处佛山违建布下一张严密的监控网。
动力:向村级工业园区要发展空间
佛山2016年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以实现“历史违建逐步减少、新增违建有效遏制”的目标,4号令的出台与这个目标关系密切。一直以来,违法建设在佛山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改革开放后“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前店后厂的粗放型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佛山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三旧改造”征地拆迁增多,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城乡居民追求私利进行违法建设,违建现象可称得上普遍。
佛山2017年GDP接近万亿元,在城市土地开发达到一定程度、增量空间越来越小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佛山要加快发展跻身万亿俱乐部,必须在发展存量上动脑筋,从佛山市到南海、顺德等区都提过“向村级工业园区要发展空间”。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在今年的镇街党(工)委书记座谈会上也提到过,“从2008年开始,佛山开始推行村级工业园区三旧改造,佛山向省级申报50万亩的改造计划,十年过去,改造超过10万亩的面积,但仍然有将近40万亩未实施改造。”
4号令:监管网络下沉到村,遏制新违建
4号令并不包含对历史违建的整治,而是着重于遏制新增违建,让监管力量下沉。比如新规提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管理范围内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做好书面记录;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建设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报告。这可为村级工业园区今后的改造扫除违建方面障碍,有序释放存量发展空间。
而对于历史违建,4号令规定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各区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本办法施行前的违法建设制订整治方案。违建查处直接关乎利益问题,有些历史违建年代久远,是“更难啃”的硬骨头。但在各区加大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推进连片发展的今天,又是不得不加紧推进的工作,毕竟它往往可能是三旧改造中最大的阻力。
南都记者刘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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