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员
(一)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月缴费金额按照缴费工资(费基)×缴费率(费率)计算所得,顺德区费基、费率执行佛山市统一标准。以2018年度缴费标准为例,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18213元,用人单位缴费率为13%,个人缴费率为8%,按此计算,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金额(单位+个人)合共610.26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均由个人承担。以2018年度缴费标准为例,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18213元,用人单位缴费率为12%,个人缴费率为8%,按此计算,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金额(单位+个人)合共581.2元。
三、领取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工人(或干部身份从事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或工人身份从事管理岗位)满55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井下、高温工种累计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个人缴费满15年。
四、待遇范围
(一)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二)在职人员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死亡时上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三)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均为死亡时上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五、计算方式
基本养老金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以下简称96号文)和有关文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金额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六、停发养老金的情形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8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或暂停发放本人基本养老金:(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省内转入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省内佛山市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1.在顺德就业并正在顺德缴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顺德,且省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顺德户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要求将省内外市参保缴费年限转回顺德后继续缴费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广东省外市户籍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但最后参保地在顺德,且在佛山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申请将省内外市参保缴费年限转入顺德后继续缴费的。
(备注: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长期退休金待遇的不能申请转入)
(二)省内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三)跨省转入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外省(广东省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1.广东省户籍人员,现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2.顺德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外省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按规定需转回顺德的。
3.外省户籍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4.外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地按规定确定为我区的。(备注: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长期退休金待遇的不能申请转入)
(四)跨省转出条件
参保人已在顺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新闻推荐
顺德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昨日开展专题学习,陈清泉院士作专题讲座?珠江商报讯记者张泰银报道:昨日,顺德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