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委政法委获悉,《顺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已出台,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据介绍,《办法》适用奖励对象为举报顺德区范围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下称“举报人”)。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其中,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登记时间为准;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共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次性奖励2000元至8000元不等。对于群众举报并查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犯罪线索,经研究最高可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办法》还规定了举报人获得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应符合三方面条件,包括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办法》要求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黑恶势力
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方式
市扫黑除恶办:电话:83035995(工作时间),邮箱:fssh@fszfw.gov.cn;市公安局:电话:13889929773(24小时),网站:http://www.fsga.gov.cn;市纪委监委:电话:12388(工作时间),网站:http://guangdong.12388.gov.cn/foshan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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