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陈心如)日前,2018年度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拟对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基地、传承人发放奖励、资助、补助资金,共198.68万元。
根据公示,本年度非遗专项资金分为奖励、资助、补助等三大类别,金额分别为55万元、18万元、125.68万元。
其中奖励类包括对广东醒狮忠义堂传承基地等5个市级传承(生产性保护)基地,拟各奖励8万元;对石湾陶塑技艺霍然均等3位市级非遗传承人,拟各奖励5万元。
资助类分为项目、传承(生产性保护)基地、传习所等三个类别,但资助类只有张槎街道大江村委会的大江龙舟习俗入选,该项目拟获得18万元资助。
而补助类分为项目、传承(生产性保护)基地(传习所)、传承人等类别,申报数量分别为4、7、16。根据公示,该类所申报的项目,既有省级项目,也有市、区项目,拟补助金额8万元至13万元不等。该类所申报的传承(生产性保护)基地(传习所)中,国家级传承基地——石湾陶塑技艺新美陶厂,拟获10万元补助,而蔡李佛拳佛山市第十中学等6个市级传承基地,拟获3万元至13万元补助。
而对非遗传承人的补助,入选者均为区级非遗传承人,拟对石湾陶塑技艺何洁梅等16位区级非遗传承人,各补助0.48万元。
此次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9日。
据悉,自2016年禅城区出台《佛山市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来,禅城每年都会对符合条件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承基地、传承人发放奖励、资助和补助资金。2016年和2017年共发放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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