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通讯员/曾洁赟)日前,笔者从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获悉,广东省有4个基层法院和15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称号,受表彰数量居全国前列。
广东此次获“全国优秀法院”表彰的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佛冈县人民法院。广东本次入选“全国优秀法官”共有5名,分别是: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毛月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代敏(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狮岭人民法庭庭长刘靖、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大泽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松坚、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人民法庭庭长徐小新。另外还有10名审判执行一线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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