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普法
■案情回顾
王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时,撞到颜某驾驶的小型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经鉴定,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案发后,王某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车辆损失。法院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部门说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车对于社会的危害人所共知,但偏偏有人对此抱有侥幸心理。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相关链接
2019年1月至2月期间,逢周六日,南海区普法办、南海区司法局将联合举办“法治在心中,安全伴您行”法智南海侠客行学法游戏大赛,参与游戏答题有机会获得华为平板电脑、500元现金奖、微信红包、电影票等丰厚奖品,详情可关注“南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吕翠华
新闻推荐
佛山日报讯记者崔艺文通讯员莫锦务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海区交通局获悉,里水汽车客运站近日已更名升级为里水公交枢纽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