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方婷通讯员/陈杰彬傅旸杨倩倩)岁末年初,各路商家纷纷摆摊设点招揽生意。近日,一商家在佛山大道北一大型开放式小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禅城区祖庙城管对其立案处罚。
近日,祖庙城管巡查到佛山大道北一大型开放式小区时,发现在公共场地上搭建了一个10多平方米的帐篷摊位,用作衣服特卖场,帐篷外摆放了不少打包好的衣服。现场吸引不少市民光顾,给本不宽阔的公共场地造成了一定的堵塞。此外,帐篷还正好堵住了一商铺的后门安全出口,该商铺员工纷纷表示担心。
执法人员看到此情况,马上要求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并要求其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表示,他与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临时摆摊确认书,租用了该位置摆摊设点,并无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祖庙城管立即对经营者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并暂扣其经营物品,要求拆除棚架,恢复道路原状。
祖庙城管表示,本案中小区范围内场地虽然是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但由于该小区并非封闭小区,而是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小区,道路和场地实际上是属于公共场地。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征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上述经营者虽然有物业管理的场地使用许可,但未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公共场地搭建帐篷摆摊经营,仍属于擅自堆放物料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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