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后,各企业纷纷开启“工作模式”。节后是事故高发时段,诸多安全隐患不
容忽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位员工也要调整心态,尽早进入工作状态。以下这份安全提醒还请各位收好!
严格落实节后复产“三个一”
1认真制定一套复产方案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特别是危化等高危行业,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把安全职责落到每一个实处,同时要制定配套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
2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应工种的岗位危害;
重点加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建立培训教育台账,做到人人过关。
3全面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
复工前必须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
存装置和厂区、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处于适用状态。
敲警钟响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被罚2万元
●案例回顾:
2018年10月23日,南海区安监局狮山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狮山长虹岭工业园的某不锈钢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相应专业培训,存在无证上岗作业行为。
●处罚:
该不锈钢加工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根据该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南海区安监局依法对该厂处以2万元的罚款。
●敲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单位内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核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被罚2万元
●案例回顾:2018年10月17日,南海区安监局丹灶分局执法人员对一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
●处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
接,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该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区安监局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敲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实际、注重实效,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以下安全提醒请牢记
1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设备
假期过后,复工复产时难免需进行各种清洗作业,在此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禁员工使用白电油、天那水等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设备及地面油污。此外,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时,需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规定。
2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极为关键,节后复工复产需对此类人员进行重点教育:一是必须要求作业人员持相应的特
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二是要求作业人员做好设施、设备、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3加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各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应特别注意做好防火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要杜绝违章
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并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4专职安全员不可少
高危行业企业和
1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生
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
质监部门狠抓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南海区特种设备保有量大,在用状态的特种设备有68000多台(在册登记的达到86000多台),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将从四方面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1加强节后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由业务科室牵头,联系有关技术专家,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一线作业人员,在镇(街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轮训。
2针对重点监控场所在用特种设备、重特大特种设备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3结合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大型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水平。
4利用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技术手段,对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施全过程跟踪,不放过任何一处安全隐患。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柯凌娜李年智通讯员孔颖恩陈海东
新闻推荐
自2018年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以来,南海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极大提升了南海区农村村容村貌,助力全区乡村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