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施奉延通讯员/陈曦)昨日下午,四届禅城区委第六轮巡察暨对村(社区)党组织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自今天起,禅城区委将派出7个巡察组对6个区属单位党组织、8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国企党组织首次列入禅城区委巡察对象。对区属单位党组织巡察时间至5月31日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时间至4月30日止。
禅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植伟生在会上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在推动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上集中发力,要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上集中发力。
“巡察组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主动作为,注重实效。”植伟生提出,巡察组要忠诚履职尽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使整改落地见效;同时要求高质量完成交叉巡察工作任务。
会上,禅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禅城区纪委常委陈炽南传达了近期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会议精神。禅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朱丽红宣布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暨对村(社区)党组织第四轮巡察任务分工决定。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部署,禅城自3月起将派出7个巡察组,分别对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党委、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佛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等6个区属单位党组织,以及南庄镇吉利村、贺丰村,张槎街道上朗村、下朗村,石湾镇街道湾华村、鄱阳村,祖庙街道朝东村、永红村等8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对象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巡察组全体人员,区属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村党组织负责人及村委会主任,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巡察对象
6个区属单位党组织: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党委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佛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
8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南庄镇吉利村、贺丰村张槎街道上朗村、下朗村石湾镇街道湾华村、鄱阳村祖庙街道朝东村、永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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