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李年智)记者从南海区经济促进局获悉,2019年佛山市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最高补助800万元。
此次申报包括五个专题: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须注意的是,已获得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立项的机器人设备,不得再申报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申报单位须在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经济促进局。项目申报材料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专项扶持资金1.3亿元,用于推动佛山市企业应用机器人、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发展以及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按照扶持方案,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主要是对建设技术先进、成效明显、示范性强,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车间和生产线的示范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经评选出来的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每个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事后补助。而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主要支持成果孵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人才培训、产需对接、成果展示、标准化建设等为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开展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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