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单位两名领导干部赵生(化名)、张传(化名)违反组织纪律,蓄意诬告陷害他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广东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这起党员诬告案,在当地干事群众中引发热议。该案中被诬告人冯强(化名)激动地说:“之前单位流言满天飞,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状态,现在组织帮我查实澄清了问题,心里的包袱放下来了,又有了干事的劲头!” 记者从佛山市纪委了解到,近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一共为84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另一方面,为避免对诬告陷害案件一查了之,去年,佛山市委还出台了《佛山市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意见(试行)》,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细化认定规则、追查分工程序以及结果反馈、澄清保护机制等,以形成常态化查处、长效化震慑。同时,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有“硬伤”的干部坚决亮“红灯”,对有反映但调查后失实的干部开“绿灯”。去年以来,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2154人次进行廉政审核,其中,对17人提出了影响使用或评选的意见,对421名有信访举报但经查失实的干部“开灯放行”。
佛山还紧扣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有效信访举报,大力宣传实名举报“三个优先”、有功奖励、严格保密等政策。一系列举措让群众监督正能量不断释放,去年,全市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91场,派发宣传资料11万余份,接收群众实名举报同比上升93.7%。
下一步,佛山市纪委监委还将细化和完善诬告陷害的认定和处理措施,从严惩处动机不纯、手段恶劣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撑腰、减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数据显示,2018年佛山全市受理信访举报4394件次,同比上升49.4 %;处置问题线索3639件,同比增长9.1%;立案1647件,同比增长36.5%。
信息时报记者 邱作霖 通讯员 佛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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