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持续打击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近年,金融领域新型犯罪也呈现高发态势,“套路贷”就是其中的典型,不仅让被害人上当受骗,还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南海区扫黑除恶办提醒广大市民警惕“套路贷”,提高防范意识。下面,南海区扫黑除恶办将为你讲述“套路贷”的那些事。
●“套路贷”是什么?
“套路贷”,名义上是“借给你钱”,实际上是“想套你钱”。不法分子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以办理民间借贷为幌子,设计多个“套路”陷阱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怪圈,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层层套路、处处设陷,倍增债务、大肆敛财。
●被害人是如何被“套路”的?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不法分子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甚至还要求办理相关合同公证手续。
2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制造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甚至还要求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拍照,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3
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完全违背合同签订的内容、目的,要求被害人立即全额偿还“虚增债务”,但“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不法分子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
软硬兼施索债
通过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等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甚至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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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典型案例
◎“小贷”变“大债”
大学生何某没经受住时尚消费和虚荣心的诱惑,从几千元的“校园贷”开始,债务越滚越大,短短一年竟滚成了100多万元。
◎“借款”套“房产”
不法分子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有房产的对象下手,骗取被害人签订借款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诱导受害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并以公证方式为打官司制造合法依据。最终“诈骗”被害人房产。
◎“借新”以“还旧”
郑某着急用钱,向李某提出了小额借贷的需求,在短短8个月内,李某先后向郑某放贷7次,以新账平旧账的方式滚雪球,将郑某实际到手本金16万元虚增到了200万元。
◎“假债”变“真债”
不法分子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后,以预扣利息、收取手续费、银行走流水、搭售物品等方式,使被害人到手现金“打折”,少于合同金额,欺骗被害人只需归还实际借到的金额而非合同金额。但最终讨要债务或者向法院起诉时,却以合同借款金额为基础要求被害人还本付息,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
重要提醒
如何避免落进“套路贷”陷阱?
南海区扫黑除恶办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学生和急需资金的创业者,请警惕“套路贷”,提高防范意识,正确预估自身还款能力,谨慎贷款;如确需贷款,要谨慎分析,不轻信“无抵押贷款”,尽量通过银行或者亲友借款,避免向一些小贷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的个人借款;签订借款合同、特别是利息较高的合同前,要核实贷款方是否具备正规金融资质;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如不慎遭遇“套路贷”或“软暴力”催收债务,请务必果断报警。
文/珠江时报记者程虹通讯员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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