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于近日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以进一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增强企业上市信心,继续为企业送上资本运作“大礼包”。
南海区将对股改企业、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新三板企业以及企业上市(IPO)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其中包括:企业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或20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进入到新三板创新层,最高奖励300万元等。
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
1
对股改企业的扶持
企业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或200万元奖励。
2
对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的扶持
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首次成功挂牌,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挂牌奖励;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按累计融资金额分阶段给予企业50万元~125万元奖励。
3
对新三板企业的扶持
企业在“新三板”首次挂牌上市的,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进入到新三板创新层,最高奖励3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按累计融资金额分阶段给予企业50万元~250万元奖励。
4
对企业上市(IPO)的扶持
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1.区重点类上市后备企业进行改制的,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行为而产生的地方贡献,按地方贡献的80%给予贡献主体补助;2.企业向广东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取得受理回执的,最高奖励300万元;3.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回执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4.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5.企业成功上市后,按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分五个档次给予企业一次性100万元~600万元奖励。
5
对办公用房补贴
符合条件扶持对象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资金补贴: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的,前三年内,给予当时、当区域、当路段的写字楼(办公)租金参考价30%的租金补贴。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补贴面积按照不同扶持对象进行补贴。
文/珠江时报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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