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方婷通讯员/苏晓彤)近日,禅城区张槎街道金沙新城小区有两个住户因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分问题产生矛盾相互投诉,经区环城局张槎分局执法人员调解,全部违法搭建物已于日前拆除。
当日,执法人员接到两宗关于金沙新城小区某层住户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分的投诉。经执法人员实地走访得知,投诉者为邻居关系,梁阿姨和李小姐因在物业公共部分的使用上产生矛盾而互相投诉。
据了解,两名住户所在的楼层有一个公共平台,有种植爱好的梁阿姨就想着利用这个宽阔的空间种植花草,于是自己最先搭建了水泥台阶把“小花园”围了起来。邻居李小姐是新住户。她看到公共平台有可利用的空间,所以在装修的时候也搭建了水泥台阶和围栏作为自家的小阳台。后来,两住户在公共平台的使用上逐渐产生矛盾。李小姐不满梁阿姨占用了过多的公共空间,梁阿姨觉得李小姐搭建的阳台妨碍她打理植物。
在和两名住户沟通后,执法人员耐心地向梁阿姨和李小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开导,并表示,《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公共部分。“所以你们在公共平台私自搭建水泥台阶和围栏的做法是不对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平台,这样既能纠正违法行为,又能解决矛盾。”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法律文书要求两名住户限期拆除私自搭建的水泥台阶和围栏。同时,执法人员也联系了居委会人员对两住户的矛盾问题进行跟进协调。
在执法人员的后续跟进中,住户李小姐已经自行拆除围栏,但是两住户的水泥台阶依然还没有拆除。3月21日,执法人员联合施工人员对两住户违规水泥台阶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35平方米。
执法人员提醒,超出住房范围的区域属于物业公共部分,个人没有权利擅自改建。擅自损坏或占用、改建物业公用部分是侵占其他住户公共权利的行为,希望所有小区住户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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