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黄圃宣)偷倒垃圾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市容市貌,破坏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公共安全隐患。记者4月10日从黄圃镇了解到,黄圃镇城管分局日前在巡查时发现一起偷倒垃圾行为,通过对垃圾溯源最终找到偷倒者,违法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清理现场。
黄圃镇城管分局执法队员在广中江高速(黄圃段)桥墩下巡查时发现了大量垃圾。垃圾堆占地面积大约40至50平方米,类型五花八门,包括废塑胶、PV板、白色泡沫、废旧家私等,由于已堆积一段时间,在雨水的冲刷下形成一个个小水洼,污水四处横流,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为了摸清垃圾的来源,黄圃镇城管分局通过对垃圾堆进行摸查,发现垃圾里有佛山市顺德区某学校的资料。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最终发现是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梁某超清洁服务部把垃圾偷运到此地进行违法倾倒。
黄圃镇城管分局工作人员掌握证据后,把证据移交到黄圃公安分局进行排查,黄圃公安分局在日前找到当事人,城管分局核实情况后,责令当事人对偷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进行行政处罚。
提醒
根据省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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