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健全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规范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
招生录取方式
●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各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控制招生规模
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按省定标准执行,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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