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江西一名游客来顺德游玩,在住酒店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导致骨折,要求酒店赔偿2万元遭到拒绝。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桂分局介入,双方成功调解,游客获得1万元赔偿。
今年清明节假期,江西的于先生与家人到顺德游玩,在容桂某酒店内住宿。期间,于先生的儿子在酒店房间内洗澡时,由于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导致手臂骨折,酒店将其送院治疗。4月7日,于先生返回江西后,儿子在江西继续接受治疗。随后,于先生要求酒店承担其儿子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合共2万元,但酒店拒绝。于先生只得投诉到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桂分局。
工作人员经过仔细调查确认于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于先生认为,由于儿子假期有限,不能逗留在容桂治疗。在江西治疗可提供相关发票,自己也因照顾儿子而误工,所以要求赔偿2万元。经过调解,最终酒店同意一次性赔偿于先生1万元。
相关负责人提醒,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场所安全,消费者若非因自身过错而造成人身损害时,应迅速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要求经营者派人陪同前往医院,保留好消费及治疗的票据及其他赔付费用的证明,以便后续向商家索赔时有理有据。
新闻推荐
佛山日报讯记者郭东霓报道:前日,“顺德美食进校园”活动在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开启首场活动,顺德名厨连庚明为180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