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宾水林报道:近日,区经科局组织专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我国的电子商务领域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依据,电商行业不再是法外之境,网络监管也将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重要部门之一,近日,区经科局组织专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会上,区经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玉虎详细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意义。微商直播销售等经营方式被纳入监管范围、淘宝微信等个人网店经营者也需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电商经营者也要依法纳税如实申报、“刷单”“炒信”等行为被禁止,严格规范信用评价制度、大数据“诱导消费”“杀熟”行为被禁止、共享单车租车订酒店等网上交易的押金退还得到保障,打击假货销售、行政处罚力度加大,最高罚款金额可达二百万元、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将承担连带责任。
陈玉虎说,经科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并灵活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结合三水实际情况进一步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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