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郑泽聪报道:用被害人急于购买防护口罩的心理,三水一男子通过微信诈骗8500元。3月31日,这起涉嫌诈骗案件在三水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月5日,被告人龙某利用被害人罗某急于购买防护口罩的心理,在没有任何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与罗某通过微信联系,编造自己认识口罩厂工作人员,可提供优质口罩的虚假事实,诱骗罗某。在取得罗某信任后,双方约定以单只1.7元的价格交易5000只口罩。罗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8500元货款后,龙某并未按照承诺发货,还将罗某拉黑。罗某随即意识到被骗并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将龙某抓捕归案。
3月31日下午,该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由于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仅侵害了群众的财产权益,也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遂建议判处龙某十个月以上一年四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水区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三水区检察院意见,当庭判决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三水区检察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通过启动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依法从快从严惩治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截至3月31日,该院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9件1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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