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曾妙珍报道:为了进一步推动村规民约规范实施,近日,明城镇光明村委会辖下的白石坑村首试对村民执行村规民约情况进行评分,以村民量化积分考核评比为抓手,推动村中环境整治工作。
为使本次评分公平、公正,且更具公信力,白石坑村小组村务监督小组邀请光明村委会工作人员、镇驻村团队等一起对全村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巡查,对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门前三包”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评分。
在评分检查过程中,评分组发现部分村民房前屋侧杂物乱堆放问题、村内巷道生产工具乱堆放、乱围蔽、乱搭建遮雨棚、散养畜禽行为较为突出。根据村规民约执行情况评分表的规定,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进行了相应的扣分,并要求限期3天整改完毕。经过检查、评分,村民自觉性大大提高,在整改期限内各户村民均自觉完成整改,村中环境得到改善。
据悉,作为区司法局的驻点联系单位,在部门指导下,光明村委会不断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并在去年成功推进光明村委会辖下的其中4条自然村(松木塘、里坑、白石坑、甘蕉)通过村民大会确定了村规民约。
为了进一步推动村规民约规范实施,区司法局又引导光明村委会以村民量化积分考核评比为抓手,制作量化评分表,以此执行村规民约的评分考核办法。
据介绍,量化评分表是通过对照村规民约模板,制订100分值评分项11个、20分值加分项目6个,并细化明确加扣分标准,由村干部、理财小组成员、党支委、村民代表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户为单位予以监督评分。
“评分机制内设置有合理的精神和物质奖惩措施,例如,考核分数将作为村民评选"五好家庭""模范村民"的依据,村集体还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分红资金,实行经济收益二次分配奖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量化评分表,能让村规民约的落实得到量化的考核,有效解决过去开会难、议事难、村务管理难等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白石坑村本次首试对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情况进行评分,对推动其他各村执行村规民约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比如,光明村委会辖下的另一条自然村波泔村便以此为基础,就村规民约及量化评分表正在征求村民意见。该村还根据自身实际,拟将集体分红款项的6%作为奖励金,进一步调动村民支持参与村务工作的自觉性。
据介绍,区司法局接下来将继续指导村规民约执行情况评分考核工作,以村民量化积分考核评比为抓手,提高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自觉性,以此形成合力,共同优化村庄环境,推动村中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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