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冯慧雯报道:对年度培训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且培训对象取得指定粤菜烹饪技能资格或能力证书的培训单位,将给予扶持性补助资金。记者昨日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粤菜师傅”培训工作补贴申领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此类补贴的申领发放予以规范。
办法指出,年度培训人数达100名以上,且培训对象取得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广式点心制作专项能力证书(以下简称“粤菜师傅”)的区内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和餐饮行业协会(以下统称“培训单位”),可申请领取补贴。取得中式面点师或广式点心制作专项能力证书的人数不超过拟申请补贴总人数的30%。
其中,年度培训“粤菜师傅”100人以上的培训单位,对取得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400元/人给予补贴;取得广式点心制作专项能力证书的,按200元/人给予补贴。培训200人以上的,对取得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取得广式点心制作专项能力证书的,按300元/人给予补贴。
另外,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培训“粤菜师傅”达到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培训单位即可申领补贴,申领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旨在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培育工程,助力推进实施高明区“粤菜师傅”培训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高明“粤菜师傅”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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