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今后,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将有偿回收了。记者昨日从高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有关工作方案已印发试行。玻璃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金是0.3元/个,其他农药包装物0.1元/个,农膜0.2元/斤。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凡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留余物的包装物(瓶、罐、桶、袋等),均属于农药包装废弃物。而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膜和棚膜。
从2020年7月20日起一年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将在全区65家持证经营的农药经营店实行回收奖励政策,奖励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放。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试点区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开展回收。设置回收点、核实废弃物并拍照、确保废弃物存放和分类等工作均由第三方企业负责。
奖励金额方面,玻璃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金额为0.3元/个,其他农药包装物为0.1元/个,农膜为0.2元/斤。第三方企业将统一负责核实并发放回收点奖励资金,同时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对回收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进行转运贮存。
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旨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的原则,逐步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模式、探索农药批发零售店作为回收渠道的效果,并观察有偿奖励回收的效果,统计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种类与数量,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的回收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和配合政策的实施。对于不履行回收义务的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加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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