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冯嘉敏)记者昨日从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正式划定,桂城街道全区域和其他6个镇的部分区域被列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禁止饲养烈性犬。
此次公布的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涉及7个镇街,其中包括桂城街道全区域;九江镇北至新堤西路、南至江滨路、西至誉江华府、东至富力西江十号;西樵镇包括东碧社区、樵园社区、樵华社区、樵江社区、西樵乡社区、西樵山风景区等多个区域;丹灶集中在丹灶社区和金宁社区;狮山包括博爱湖片区、官窑中心城区、松岗中心城区和罗村中心城区;大沥在大沥片区、盐步片区和黄岐片区设立了城市市区范围;里水在南、北片区均设置了城市市区范围。
据悉,今年5月1日起,《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从管理职责、犬只免疫和备案、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犬只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据该条例,城市市区包括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镇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人口聚居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上述区域的范围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政府决定并公布。
此前,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和顺德区已陆续公布各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随着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公布,佛山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正式确定。
根据该条例,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该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烈性犬,养犬人应当自行处理或者送至犬只留检场所。同时,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佩戴犬牌、用犬绳牵领、清除犬只粪便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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