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郑泽聪通讯员李灌荣报道:“您的爱犬没有戴嘴套,请以后外出遛狗时务必记得给它戴上!”近日,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分组在全区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通过执法和宣教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市民做到文明养犬。
“下次遛狗时要记得给狗狗戴嘴套,万一不小心咬到人就麻烦了。”在当晚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市民遛狗未给狗戴嘴套,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在执法人员的细心解说下,养犬者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按规定文明遛狗。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对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犬绳、不戴嘴套、不即时清理粪便等三类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行动期间,执法人员还对市民进行《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引导养犬人及时办理犬只备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文明养犬。
据统计,当晚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24车次,分成19个小组,在西南公园、彩虹公园、新动力广场、白坭文化中心等多个地点进行现场执法,共劝导不牵犬绳行为16宗,劝导不戴嘴套行为19宗。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劝导教育为主,对于养犬人配合改正、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则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危害后果较大、在劝导后仍不愿配合或抵触情绪较大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三水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段时间,三水区根据《条例》划定了11个片区的“城市市区范围”,辖区市民在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条例》规定的27种烈性犬,否则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养犬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养犬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范养犬行为,践行文明养犬,对于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都十分重要。下一步,三水区将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内容,积极做好犬只备案、犬只免疫等具体管理工作和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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