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冯慧雯报道:近日,高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会举行,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五家接受评议单位之一,最终以96.27分的全场最高分获得本次评议活动第一名,获评优秀等次。
据悉,本次评议活动是对高明区“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一次大检阅。活动由区普法办主办,分台账整理情况、社会公众评议、实地考察情况及现场履职评议考核四个环节进行评分,被评议单位对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的25项指标,对本单位5年来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
今年是“七五”普法成果的验收之年,履职评议工作也对被评议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能客观完整地展示五年来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专人专责,认真对照《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的5大项目25项指标进行资料收集、梳理和汇总。按照不同的项目独立成册,形成了分类清晰、资料齐全、整理有序的普法工作台账。
其中,区普法办通过“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投票通道,接受社会评议。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被评议单位上线接受公众评议,在投票界面中展示了普法工作的亮点与成效并获得了99.4%的满意票。
在当日的评议会现场,五家被评议单位依次作履职报告,全区56个普法成员单位代表参与评分。最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总分96.27分获得第一名。
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还构建全员普法的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带案下访、法庭教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坚持作品研发、普法实践、法治建设同步推进。下阶段,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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