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震先生已于2020年9月24日与李二良女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14)佛明法荷民一初字第755号案件中对区汝举、区汝创、彭满影、佛山市富利明电力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的债权全部转让给李二良女士。李二良女士自受让债权之日起成为上述债务人的合法债权人,请上述欠款人员及单位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对李二良女士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杨震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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