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高明区将安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扶持资金,对经认定企业进行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5万元。
《办法》规定,凡2020年至2022年期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首次纳入“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库的工业企业,可获得一次性扶持资金15万元。在2020年1月1日前曾纳入过“四上”企业调查单位库的工业企业,不在本办法扶持范围内。
《办法》明确,在高明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经营和纳税,有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申报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并按统计制度规定上报统计报表的工业企业可进行申报。
企业申请扶持资金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的,一并提供原件供查验),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佛山市高明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申请表》《佛山市高明区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申请承诺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则提供此证复印件)、企业上规模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扶持资金当年企业实地清晰照片(照片应多角度、多层次反映企业场地面貌、生产经营、产品类别等情况,不少于5张)、企业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下载)。
《办法》提到,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将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属地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属地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对材料进行初审,加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随后,由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统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将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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