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关泽平报道:近日,荷城西头村一电动自行车车主在楼梯间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火情发生。目前,该车主陈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日前,荷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荷城街道西头村某出租屋一楼楼梯间发生火警。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场时,火情已被屋主用灭火器扑灭。
经民警现场查看,起火点是出租屋的一楼楼梯间,现场有一辆被烧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旁还有被烧的充电器,判断起火原因是车主在楼梯间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幸好发现及时,没有引起更大火灾事故。
陈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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