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通讯员何翠雯报道:今日是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昨日,高明交警在华盈广场举办“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暨表彰会活动,通过活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共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现场,主办方展播了高明交警举办的首届“美好家庭·记录安全生活”全民文明交通短视频大赛的获奖作品。其中,专业组一等奖作品用鸡蛋代表车辆、行人,阐述了“规章不离心安全伴你行”的主旨,获得评委的一致点赞。
除了颁发短视频大奖外,现场为获得2020年度交通安全示范企业、交通安全先进企业和“零酒驾”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奖,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明本地企业以及部门、社区村居获奖。
今年以来,高明交警积极加强和推动交通安全工作,在企业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实现两个月内走访全区1165家企业的目标,走访率达100%。高明交警通过提炼典范企业有效经验,打造“华兴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典范,在全区广泛宣传推广,实现企业摩电有效管理。
当前,高明区已有20多家企业在学习“华兴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创新发展适合自身行业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大大提升了高明区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在治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方面,高明交警积极构建全社会联动治理的格局。据统计,今年,全区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共72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25.71%,同比下降37.93%。
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明交警始终坚持执法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自我教育、联动宣传,把“零酒驾”创建作为交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广泛推动企业、乡村、社区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目前,全区已有13条行政村、15个社区、804个餐饮场所参与到“零酒驾”创建行动中。高明交警将持续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高明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志毅表示,希望通过表彰一批交通安全管理优秀企业、“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共建高明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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