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三水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1.专项附加扣除有哪几项?
答: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
2.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操作?
答: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下方“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若有修改,可以点击下方“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若无需修改,直接点击“一键确认”。
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3.今年1~12月都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可以补报吗?
答:若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条件,当年未享受的,可以在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以上由三水区税务局提供佛山日报记者吴昱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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