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谢文骏报道: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成立全区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拓展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2020年,区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助力法治高明建设。
据介绍,2020年以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0件100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件78人,不批准逮捕12件22人,其中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为24件3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件84人,作出起诉决定29件6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1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件19人。其间,区检察院还联合高明公安分局成立了全区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避免多次取证给未成年人带来二次伤害。
去年,区检察院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累计为23名涉案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32人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7人次,委托专业社工机构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干预55人次,形成未成年人帮教合力。
疫情期间,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创新工作机制,采取线上工作模式开展跟踪帮教、亲职教育、监督考察等共48次;为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的保护网,2020年8月,区检察院积极推进强制报告制度在区内全面落实,增强医生、教师及群众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感。
去年以来,区检察院积极拓展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调查核实多起在生活小区公共场所通过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售烟以及部分学校周边商店在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并立两宗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有效规范商家行为,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在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方面,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精心研究推出了6期《战“疫”普法微课》,并通过录制特别节目,开展线上法治课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此外,区检察院还牵头打造了全市首个“防性侵安全车厢”,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集“防狼警报”、自动报警、法治宣传于一身的“防性侵安全车厢”已覆盖区内大、中、小学周边的9条热门公交线路,共计104辆。
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该院将进一步完善“防性侵安全车厢”的配套线路,提升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合适保证人制度;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等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全面推进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同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以及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参与“未检”工作,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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