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谈飞洋报道:水库既是水源工程也是防洪工程,可防御洪水灾害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水利局获悉,2020年全市共完成小型水库安全鉴定63宗,实现了到期或超期的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全覆盖。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120座水库。上述63宗水库分别为南海区10宗、三水区5宗、高明区48宗。其中,高明区有8宗水库被鉴定为“三类坝”,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工程对水旱灾害防御、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至关重要。定期的安全鉴定工作可及时发现水库安全隐患,为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
水利部要求,到2022年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每年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为实现“存量任务两年完成、增量任务当年完成”的目标,佛山加大力度推进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提前在2020年底完成全市到期及超期水库的安全鉴定。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科长陈超全表示,今后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将纳入常态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佛山市水库运行管护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库安全良性运行,使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尤其是为安全度汛提供坚实的防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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