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刘嶒报道:记者昨日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高明区大力推进创建放心消费单位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目前,全区已创建市级放心消费单位35个,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6个。其中,2020年新增21个,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再升级。
2017年3月,佛山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个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城市后,高明区成立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广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措施,让建立放心消费创建标杆示范点团体标准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
2020年,高明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城市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安全和维权体系建设。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198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60万元。
通过深入推进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活动,2020年以来,全区已成功创建30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1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据统计,目前高明区已创建市级放心消费单位35个,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56个,今年新增21个,先行在11个服务站点开通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解决纠纷更便捷。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将尽快完成办法修订,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同时,将不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进一步提升群众消费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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